平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公然向领证人员索要香烟与红包!!
诉求编号: | PI17032000021 | ||
诉求标题: | 平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公然向领证人员索要香烟与红包!! | ||
诉求内容: |
最近到民政局办证大厅领取结婚证,柜台的工作人员就以看材料为由把我带入柜台后面的小房间,看完材料后,工作人员伸手暗示我给他东西,搞得我莫名其妙,他看我没有反应,就说材料不齐全,让回去补材料。出大厅后被其他的办证群众暗示说要去买两包烟才可以,我就到民政局对面的小卖部买了2包中华,再一次的找工作人员,他再一次把我带入小房间,潜规则了下,立马3分钟就把原先不可以的材料审核通过,领证完成. 这样的公职人员明目张胆的向办事群众索要贿赂,请政府给我们一个答复。请调查人员明察暗访,就坐在办证大厅看个半小时就可以明白一切与我的属实性.(这是14年与我有同样经历的群众办证期间拍下来潜规则视频,可以百度以下视频名称:平潭民政局的惊人潜规则!!!(视频)【岚城情报站】 平潭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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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办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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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意见: |
您好,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 (一)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《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进行开展服务,登记条件、流程进行公正、透明,所需材料进行政务公开上墙;并在办证大厅醒目处挂牌温馨提示:拒绝喜烟喜糖。因此不存在着窗口经办人员向当事人索取过2包香烟或红包的情况。 (二)2014年关于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有潜规则视频一事,系社会人员误导群众的一番说辞,视频中说话的女性并非我局工作人员。针对此事的出现,区事业局等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十分重视,一是对窗口服务和形象等进行整改;二对出现过不当言语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。 (三)关于将当事人带入小房间了解婚姻状况一事。基于当事人婚姻状况隐私之关系,涉及一部分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对象,且当事人要求要与工作人员单独交流,保障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权利,并无其他之意。 我们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婚姻登记工作进行监督。(区社会事业局于 2017-4-1 08:37回复) | ||
诉 求 人: | 平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潜规则 | 事件地点: | 平潭综合实验区 |
诉求时间: | 2017-3-20 15:29 | 截止日期: | 2017-4-1 15: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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